• [

    贴图

    ]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本帖最后由 cleandj270 于 2012-4-15 11:02 编辑

    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关关
        11月的初冬,这城市的雨水突然多了起来,从天明到天暗,不急不徐,淅淅沥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阴冷的泥土气息。我的电瓶车总在雨天无端忧郁,常自断了奔驰,搁浅在随便哪条路边。这让我的心情一直配合天气预报里的阴霾,难见天光。
        生在11月,属于上旬的9号过去了很久,日历上的那一页,仍在我卧室墙上完美的招摇着。在那天,听到雷默遥远的声音自电话彼端无限伤感的传过来:“丫头,今天,又大了一岁。”而我,一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样的问候,就那么僵着,那边一声长叹,电话挂断。
        别后经年,难为有心人,记忆依然如初鲜活。那天的雨声绵密,请了假没去上班,躺在地板上反反复复听那首歌:“……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读书的城市,是雷默出生地。有纵横幽深的小巷,想家时,一个人翻遍城中所有的巷陌,搜寻可口食物,填饱思念的肚肠。妈妈一直都有交代的,吃饱喝足不想家。属于发育迟缓,反应迟钝类型,是校园女生里比较罕见的“无约”族,常自一个人守候空虚的宿舍。在周末安静的夜里,太无聊会挑一些相对不太干净的衣服床单,放在大塑料盆里,趿着拖鞋,蓬头垢面去楼层公用的洗涮间里消磨时间。那样的晚上除了偶尔有人来扔LJ,满满四排水龙头只属于自己。平时是难得享受这种空旷的,一边吹口哨,一边慢慢搓洗。  
        总有关不利索的水龙头,滴滴嗒嗒,声声回荡。洗涮间里用的是声感应昏黄的灯炮,断电频繁,必须不时的用力跺一下脚才能把它唤醒,以免黑暗把人吞没。
    几乎每一次洗到最后,都会去男女生宿舍楼间的小卖部里买包方便面犒劳自己,也几乎每一次都会碰到雷默泡在里面,在门边一张小板凳上无言的坐着,抽一支烟。看到我去,稍稍改变坐姿,算是招呼。我的形象不允许多作停留,来去匆匆,无暇他顾。
        雷默是学校名人,有足以让人迷乱的帅男气质,更因身兼学生会主席、校报主编而备受全体女生瞩目。这样的人不去灯红酒绿,迎来送往,至少不应该如我般寂寞落单吧。碰上的次数多了,忍不住有疑问飘出眼眶,飘向那张英俊面孔的方向。  
        一个早春周六的晚上,因为洗了所有的床单被罩,时间耽误得很晚。小卖部里除了老板娘,就只有他坐在蜂窝煤炉子旁边。互相笑了笑,正要为两包方便面付钱的时候,他站起来说:“别吃方便面了,我请你到外面去吃。”很意外,却并不太吃惊。长期不约而同的遇见,迟钝如我,也忍不住往暧昧方向幻想一些故事的开端。很镇定的把卷着的裤脚放下来,无言跟在他身后,走了长长的路,在一个街角吃馄饨。
        是经常光顾的小摊,馄饨鲜美,味道家常。老板见到我很熟络的去打开炉子生火烧水,雷默要了一小杯白酒,在那个城市那时候惯常喝的一种廉价酒,可以散卖的,名字很美,唤作兰陵大曲。小摊设在路灯底下,老板另外自备了矿石灯照明,蓝色的火苗在夜风中飘忽不定,照着雷默俊逸脱俗的面孔,馄饨端上来,蒸气在灯光下氤氲,很有些清冷浪漫的氛围。
        雷默端着小小的酒杯,在长条小桌的对面沉静的看着我。微凉的风吹过他的鬓角,吹过我的发梢,那一刻不是没有期待。我尽量小心的使用汤勺,尽量优雅的端坐,防止心底的紧张在这样柔美的夜色中泻溢。感觉那么漫长,也不过是一碗馄饨冷却的时间。雷默却一直沉默,在沉默中走回去长长的路,送我到女生宿舍楼下,离开。  
        第二天有人来通知去校报编辑部开会,主编、编辑、记者、印刷、制版一群人挤在长桌的两侧,只为欢迎我加入。雷默说先做一段时间的实习编辑吧,预祝合作愉快。  
        不知道这些是不是雷默刻意的安排,这喜悦来的突兀而茫然,并不是为着可以累加学分的这份课余兼职。从此后,至少可以常常接触到雷默,至少可以与他同处这片屋檐下。是的,我深埋多年的萌动,被那一碗馄饨收买,情窦顿开,身不由己。  
        编辑部设在男生宿舍一楼紧挨厕所的一间空房内,每一次去都要忍着空气里的不良气味和随时会从厕所冲出来的提着裤子的男生,这径短途,险象环生。狠狠心,生生受了,并异常尽职尽责,课业之外的所有时间,尽皆交付那里。任环境嘈杂简陋,有牵念的人在,便觉日子静好,再无他求。  
    很奇怪雷默的殷勤与恋慕,一直保持我无力贴近的距离。是每天都在一起的,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外人被他拉来填充我们的空间。他做的那么自然,不着一丝刻意的痕迹。  
        他有时候也会模仿学校里著名的痴男做派。自己没课,就坐在大教室长长的台阶上等我,也许会上连堂,整整一个下午他就那么一直等着,等我出来。在熙来攘往的楼梯口,旁若无人的帮我拿包,带我出去。我能感觉身后嫉妒与羡慕的眼光,交织着,散乱着,铺满一地。可是,谁又知道,雷默甚至连我的手都没有碰过。 
        雷默爱雨天,爱讲一些暧昧、含义混沌的话引我遐思,爱吃毛肚,爱喝蓝带,爱篮球,爱乔丹,爱穿耐克,爱抽烟……我知道他所有爱好,只是不知道,他,爱不爱我。 
        那年的十一月九日没有今年的冷雨冷风,阳光柔暖,天空澄澈。穿了白色高领毛衣搭配浅灰棉布裙子,软底短靴,一如以往清淡。无意将这一天的意义告知任何人,象平常一样上课,一样在午间12点准备赶去餐厅。却不意在餐厅门口被雷默逮到,一路拉去编辑部。
        往常办公的长桌中间,放着一只白色双层蛋糕,通体的白色奶油,白色花边,白色花朵,白色的字:“乖,又长大一岁。”21支白色蜡烛分三排整整齐齐排列,21朵橘**的火苗,映亮我21岁的萧瑟心情。第一次,父母之外,在这一天,有人说:“乖,又长大一岁。”
        我站在雷默身侧,忍了又忍,终于没有伸臂去抱他。雷默紧紧的挨过来,低头转过脸来对着我,距离那么近,嘴唇几乎碰到我的嘴唇,绵长的呼吸,一下一下拂过我的鼻翼,心跳的厉害,思维一片空白,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早已沦陷,不妨在此刻沉醉。
        墙上的钟摆一下一下,声声清晰,时间以秒计,雷默却迟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我等得心焦,等到眼前和心里都黑了……
    什么也没有发生,雷默颓然离去,留给我一纸尺素。
        雷默在信里说,高三那年,曾经有个女孩将他自一场车祸中救出,为此那女孩丢掉了一条腿,事后雷默向女孩的家人保证,一定会以自己双肩担负起女孩的一生。有时候责任与感恩更重逾爱情。雷默说:对不起,终于没能忍住,终于还是招惹了你,让你也无辜陷进来。对不起,从此,我将远离,你请珍重。
        知君意双飞,无奈是归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真爱就在眼前,却不能说爱你。
        可怜我的爱情,尚未启幕,便已散场。
        这个傻男人,让我爱,让我痛。让忧伤如潮水,淹没我整个青春。我嫉妒那女孩儿,她只是失去一条腿,我却失去一生。其实是不对的,我该感激她,毕竟,我愿意拿我的一切,包括永生的爱情,来换取雷默的生命。  雷默很快辞去编辑部的工作,我被指定承继他的位置,我没有推辞,甚至深存企盼。这房间有太多雷默留下的痕迹,空气中浓浓的都是他常抽的“香格里拉”的味道,某一张抽屉里,甚至还可以翻出那种蓝色宁静的烟盒,空空的,一如我被掏空的人生。
        一个人夜行,或去那个馄饨摊小坐,总感觉身后有一双眼睛温暖的追随,停身寻找,却只见夜色茫茫,我的寂寥沉沉。可我深知,雷默一直没有真正远离,只要还在这座城市,若我有难,他会第一时间挡在我的身前,他曾经这样说过的。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身边的人换过一茬又一茬,11月9日成了许多人求爱旗帜上最温情的口号,却再也没有人那样写过:乖,又长大一岁。                            摘自《祝你幸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