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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法》

    本帖最后由 cleandj270 于 2012-4-15 08:10 编辑

    《学前教育法》, 一部期盼着的法——专访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



    全国****会委员、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

     
        2007年 2 月 1日下午,全国****会委员、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在北京全国**会议中心就学前教育立法问题接受了“长三角”三家幼教杂志(浙江《幼儿教育》、江苏《早期教育》、上海《上海托幼》) 的联合采访。全国****会委员、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世界学前教育组织(OMEP) 中国委员会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 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卢干奇、处长方光伟,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教育处处长姜瑾参与了讨论。

        记者:邢主任,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涉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国家事业发展的诸多领域,学前教育只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部分。在众多领域中, 您为什么对学前教育问题特别关注?

        邢世忠:古人以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出生时各方面的先天条件相差不大,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差异,最主要的原因是后天教育的不同。教育的重要性众所周知, 教育是国家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基础。因此,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各个阶段的教育中,学前教育是“基础的基础”。

        近年来, 脑科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方面的研究表明, 婴幼儿时期是人一生中大脑发育最快、可塑性最强的时期, 是个体身心各方面素质发展的奠基阶段, 是情感、行为、语言和认知等方面发展的敏感期。如果儿童在早期能够得到科学、适宜的教育, 得到丰富积极的刺激, 就有助于大脑结构与功能适时、充分地发展, 促使儿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性格和情感态度等, 就能够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力, 为入小学作好准备, 也为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所以,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影响人在婴幼儿阶段的成长, 而且影响人的一生。

        记者: 近年来, 全国**代表几乎每年都提交有关学前教育立法的提案, 请您谈谈为什么要为学前教育立**

        邢世忠: 学前教育立法的重要性至少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学前教育立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需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最基本的标志, 它既要体现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阶段,也要体现在学前教育阶段。国家有责任在整个教育体系的设计和运行中体现公平, 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其次, 从构建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角度看, 需要为学前教育立法。目前, 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与其他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相比相对较完善, 全国**及其**会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已有《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但就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而言, 如果不立《学前教育法》, 是一个缺失。

        再者, 改革开放已近三十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现有的学前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经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亟需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 通过立法来明确ZF、社会、家庭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 学前教育立法是广大幼教工作者的殷切期盼。幼儿园教师是保障幼儿受教育权的具体执行者。维护了幼儿园教师的权益, 就等于维护了下一代的受教育权, 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

        我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的实践中深深体会到, 有法和没法大不一样。1986 年出台的《义务教育法》虽然只有十八条, 但这些年来它给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带来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2000 年, 我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到了 2006 年, 我国“普九”人口覆盖率已达到 96%以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假如没有《义务教育法》, 是不能想象的。在《义务教育法》实施的开始几年, 当时的目标是解决“一无两有”问题( 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 人人有课桌椅), 而现在则要求“高标准地普及义务教育”。我想, 义务教育立法取得的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学前教育。有统计数字表明, 我国 70%以上的农村孩子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 2006 年, 我国 3~5 岁孩子的入园率仅达到42.5%。这一状况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不断提高的现实不相适应。因此, 通过立法推动幼儿教育发展乃当务之急。

        记者: 为推动学前教育立法, 全国**已做了哪些工作?

        邢世忠: 学前教育立法的提案已经提了好几年, 为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同志这两年多次组织调查组先后赴江西、山东、河北、江苏等地调研, 并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法调研, 在上海、天津、重庆、福建厦门、山西太原和广东肇庆等地特别关注幼儿园的语言教学状况。通过一系列深入幼教一线的调研, 我们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现状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对学前教育立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

        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等 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章或文件, 不少省市区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规章, 内容涉及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幼儿园素质教育、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和实施, 为制定《学前教育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 从历次调研来看, 您认为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哪个问题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邢世忠副主任委员( 右) 在接受《幼儿教育》主编张虹的采访

        邢世忠: 一流的教育需要一流的师资队伍,要搞好学前教育, 教师是关键。

        目前, 我国一些地区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状况令人担忧。长期以来, 这些地区学前教育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普遍偏低, 培训缺乏应有的保障。特别是近年来, 一些公办幼儿园被“断奶”, 财政不再拨款, 办园要坚持不营利的方向, 经费自收自支, 使得这些幼儿园难以为继, 更使得不少热爱幼教事业的教师为了生计不得不离开幼儿园。学前教育立法尤其要关注占我国幼儿园教师总数 80%以上的广大农村幼儿园教师,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教师身份,不能享受教师的待遇,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 原本光荣而神圣的教书育人的工作会成为人们不愿意干的苦差使。

        我在农村考察时发现, 有些幼儿园教师待遇过低。东部省份有个县一位幼儿园教师告诉我, 她的月收入只有一百块钱。只有吃饱饭才能带孩子, 才能培养下一代, 而一百块钱的收入, 怎能让她安安心心地工作? 这不是当地没钱发教师工资的问题, 而是当地不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问题。在云南某贫困县, 一般新来的幼儿园教师月工资就有八百多元, 老教师则有一千多元。教师们说:“我们虽然身处落后地区, 但是一个月的收入相当于当地农民的人均年收入, 我们很满意。”可以想象, 这支队伍一定是相对稳定和敬业的。

        学前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在立法中也应予以重视。现在有的人口大省,培养幼儿园教师的高等学校只有三所, 这怎能满足需要? 现在大家都在谈教育要改革, 要搞素质教育, 如果教师没有较高的素质, 还谈什么素质教育!

        记者:《学前教育法》需多久才能出台? 这个问题全国幼教工作者太关心了!

        邢世忠: 制定法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部法律从起草到通过, 要通过周密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 力争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 一般要经过比较长的过程。我们不能不顾质量, 单纯为了立法而立法, 我们的目的是要立一部好法、一部管用的法。

        2006 年,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出台, 反响不错, 就是因为修订时在许多重大、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学前教育立法也应按照这一原则进行。据了解, 教育部对于起草《学前教育法》已经作了安排, 基础教育司去年开始组织班子起草该法。全国**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立法机关的专门委员会, 为审议这部法律草案也要提前做好准备, 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一旦有了面向社会的征求意见稿, 希望广大幼教工作者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 起草好这部法律, 推动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记者: 感谢邢主任! 同时也感谢几位专家参加讨论!

    xiaomaohaizi 于 2010-1-24 22:42 补充以下内容

    感谢邢主任! 同时也感谢几位专家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