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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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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黄金第一案:大学生网上炒黄金获利千万被没收

    10天时间,使用原始资金27000元,两名年轻的男大学生用在工商银行开通的灵通卡进行黄金买卖交易,共操作买入卖出交易126笔,获利 2100多万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巨额资金很快被工商银行划走,而工商银行给出的理由是:二人违反了《黄金买卖章程》,属于不当得利。此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法律空白,因而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8月9日,网络报记者一行两人来到齐鲁大地济南,独家对这起网上黄金交易案探根求源,并进行跟踪报道,期间相关部门的态度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于大学生宋荣贵和他的同学樊文达来说,2006年7月27日无疑让他们永生难忘。因为在那个黑色的星期四,宋荣贵和同学在工商银行通过网上炒黄金所获得的两千多万元人民币转眼之间就在灵通卡上消失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动了他们的奶酪?

      动了两个大学生奶酪的不是别人,而是工商银行。7月27日,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在没有通知账户所有人、更未经账户所有人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将账户所有人宋荣贵和樊文达共同拥有的灵通卡账户上的资金21951513.51元划归工行。

      工行称,自2006年6月29日起,二人就开始通过电话委托操作黄金买卖非正常交易,其在每次委托交易前均通过电话银行查询即时正常的黄金价格,然后输入远远低于查询价格的买入价格,即买即卖反复操作,截止7月8日,共操作买入卖出交易126笔,非法获利2100多万元。工行指责宋荣贵二人的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根据《黄金买卖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取消。

      千万资产能否失而复得,两个大学生还没有来得及多想。毕竟,对于还略显年轻的大学生宋荣贵、樊文达来说,工行的突然决定让他们多少有些发懵,因为这事情来得太突然了。

      事情还得从2006年5月底的一天说起。

      买卖黄金获利千万

      宋荣贵,男,1979年9月6日出生,大专文化,现在济南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工作。

      2006年5月30日,樊文达从江西携款27000元出差到山东济南。

      樊文达,是宋荣贵的大学同学,抚顺人,在江西南昌某公司工作。两人在大学时就很要好,毕业后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常还能见个面小聚一下。

      此次到济南出差,樊文达也特意来看看老同学宋荣贵。因为携带现金2万多,而自己的身份证早已经过期,还没有时间去补办。樊文达就用同学宋荣贵的身份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申请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账户为:1602131101015636979,并办理了灵通卡,账号为 9558821602001272697,账户的开立成功,说明二人和工行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

      当时网上炒黄金还属于新兴事物,工行也正为此大力宣传工作。樊文达从电视和报纸上不断看到炒黄金的消息,由于以前对股票也有过研究,他认为:网上炒黄金比炒股票风险要低,而且没有印花税,所以比较划得来。加之好奇和对新兴事物的期待心理,他和宋荣贵决定一展身手,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于是,宋荣贵用自己的身份证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开立了个人账户黄金买卖账户。

      据了解,操作黄金买卖交易有四种方式:即网上银行操作、电话委托操作、柜台操作、自助操作四种方式。樊文达一直采用的都是电话银行委托的方式。

      此后,由樊文达亲自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采用电话银行方式,开始做黄金买卖交易。最初的几次交易有赚有赔,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炒黄金的热情,所有的事实表明,一切似乎都还正常。

      6月底的一天,樊文达要回江西的公司述职,因为炒黄金只能在济南操作,他在走之前就进行了电话委托,当时市场黄金价格为每克160元左右,樊文达输入了参考价格145元,并进行了5天的委托期。5天后,樊文达从江西述职归来,他通过电话查询,自己的委托竟然成功了。这让樊文达惊喜不已。

      自2006年6月29日起,樊文达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这就是从那天起,自己的每笔交易都会赚钱。这事并没有引起樊文达的重视,因为樊文达认为:就和炒股票一样,这段时间可能是有人在控制黄金操作大盘,而自己只是赶的机会比较好而已。于是,樊文达开始输入远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当时黄金市场的即时黄金价格为每克160元,而樊文达竟然最低探到每克142元也能成交,但低于142元就再无法成交。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樊文达开始了全盘的即买即卖反复操作,截止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

      两名大学生用了仅仅十天的时间,使用仅仅27000元人民币就获利两千多万元人民币,这种看似天方夜谭的好事让两个年轻人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穷学生到千万富翁,两个人的心态还没完全调整过来,毕竟,这好事来得太快了。

     

    “涉嫌违规” 被迫挂失

      两千多万元人民币在两个年轻人手里似乎还没有热多久,新的事情又发生了。只不过这次事情的发生让两个年轻人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由于黄金买卖操作系统的委托有效时间,有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五种方式,樊文达通过电话银行输入了自己认为合适的委托交易价格就离开了济南回到了老家沈阳市休假。2006年7月12日,就在这天,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打电话找到了在济南的宋荣贵,通知他去银行核对账户。

      2006年7月13日上午11点,宋荣贵来到了位于泺源大街的济南工行泺源支行,随即被银行扣留。到中午时分,银行工作人员给宋荣贵买来了包子,并派出多名保安看守,连去卫生间都有人看着。宋荣贵想离开,但门口有人阻拦,不让他走。从没见过这个世面的宋荣贵被吓住了。

      同时,银行让宋荣贵联系他的同学樊文达,不料,樊文达去沈阳出差后就关掉了手机(济南卡),一直联系不上。于是,工行就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宋荣贵一个人。据宋荣贵后来回忆,工行先是以侵占国家资产、涉嫌洗钱、扰乱国际黄金市场等罪名威逼他签订一份银行早已准备好的协议,将所有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受吓的宋荣贵虽然很慌张,但自己的钱要被银行划走,而且都是一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理由,这在宋荣贵看来,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宋荣贵说:“他们见直接将资金转入银行账户的办法没有奏效,就让我把灵通卡挂失,并不断恐吓我。我被吓坏了。”宋荣贵想,因为灵通卡在同学樊文达手中,所以他认为自己挂失之后,灵通卡账户中的资金理所当然地就会被冻结。这样一来,无论是自己,还是银行都取不出钱来,所以至少卡里的钱是安全的。加之银行的威逼利诱,于是,宋荣贵被迫在挂失单上签了字,奇怪的是,工行非但没有给他回执单,还要求宋荣贵再次办理一个解挂手续,考虑到解挂后,卡又在同学手里,钱有可能会被取走,宋荣贵拒绝了工行的这一要求。

      几个小时的拘禁让宋荣贵胆寒,在挂失单上签了字的他以为自己可以马上回家,但此时此刻,工行仍然不让他走。就在此无奈之时,宋荣贵想起给亲属打电话求助,亲属于是带了律师来到工行。

      期间,济南工行泺源支行、济南市分行、工总行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队报了案,经侦队一大队的大队长赵延军负责处理此事。据宋荣贵的亲属讲,报案是某位省长签了字,并给了这样的批示:“查清事实,依法办理”,公安局有关人士于是翻遍了诸多的法律条文,但都没有找到宋荣贵违规的法律条款。后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宋荣贵才被允许回了家。此时,已是下午五点,距离上午宋荣贵来工行的时间已过去了六个小时。

      权利被侵起诉工行

      直到2006年8月3日,宋荣贵才收到了工行寄来的通知书,而通知书上的日期为7月27日,落款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

      在此通知书中工行明确写道:“鉴于你于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通过我行电话银行办理的126笔个人账户黄金买卖委托交易违反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买卖章程》,根据该章程的有关规定,我行决定取消上述交易,相应的资金划转我行。”至此,宋荣贵灵通卡上的资金只剩下了余额人民币 21000元和利息8000元,合计近三万元人民币。但直到记者截稿之日,这近三万元人民币仍然被银行冻结,任何人也无法取出。

      宋荣贵和樊文达两个人都是刚刚走出校园的年轻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阅历又不丰富,但平时都遵纪守法。在近十多天的黄金买卖中,两个人都是按照工行规定的程序,根据语音提示进行黄金买卖操作。他们二人都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但工行将各种吓人的罪名都扣到了宋荣贵和他的同学身上,这段厄梦般的经历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创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宋荣贵过的都是胆颤心惊的生活。他白天吃不下去饭,晚上睡不着觉,手机、电话都不敢打,班也不敢上,总是怀疑工行会派人员监听,时刻害怕工行会找他。

      害怕之余,宋荣贵和樊文达也一直想不通,2100多万元网上黄金投资收益,为什么会被工行划走。见到记者时,宋荣贵还说:“工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为了讨回被工行划走的2100多万元,宋荣贵、樊文达以及他们的亲属、朋友和社会上的热心人士踏上了漫漫的维权路。掐指算起来,距离事件的发生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而他们唯一不变的两个要求就是:工行将卡内的钱还给他们,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和资金损失。

      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把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济南市泺源支行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泺源支行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并向自己支付存款50000元人民币。

      接到宋荣贵的起诉状之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也对宋荣贵进行了反诉,并认定宋荣贵是非法获利,其非法获得的利润属于不当得利,不应得到法律保护,要求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撤消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的非正常黄金买卖交易;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据了解,由于本案的标的额巨大,涉及金额2100多万元,因而仅诉讼费一项就高达11万元。谁出这项诉讼费,看来双方都下足了工夫。

      记者了解到,宋荣贵、樊文达二人也给北京工总行发了函,说工行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工总行法律部也派人员来调查,调查结果为:二人属于不当得利,是非法交易。但这种结论由于证据不足,遭到了律师和相关专家的质疑。工行也多次试图和宋荣贵、樊文达二人私下和解,但都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至于宋荣贵、樊文达二人的行为是否是出于非法目的,是否以非正常交易获取超额利润?记者心中也充满问号,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踏上了开往济南的列车,欲采访当事双方,并探个究竟。